
车载式道路交通信息显示屏标准
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/T742— 2007 车载式道路交通信息显示屏 Road traffic information screen on vehicle 2007-12-25发布 2008-05-01实施 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规范性附录。 本标准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。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: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。 GA/T 742— 2007 车载式道路交通信息显示屏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车载式道路交通信息显示屏(以下简称车载信息屏)的技术要求、检验方法、检验规 则以及标志、包装、运输、贮存要求。 本标准适用于警车和工程抢险车车载信息显示屏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。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(不包括勘误的内容)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,然而,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 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。 GB/T 2423.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试验 A:低温试验方法(idt IEC 60068-2-1) GB/T 2423.2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试验 B:高温试验方法(idt IEC 60068-2-2) GB/T 2423.3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试验 Ca:恒定湿热试验方法(eqv IEC 68-2-3) GB/T 2423.10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 2 部分:试验方法 试验 Fc 和导则:振动(正弦)(idt IEC 68-2-6) GB/T 2423.1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 部分:试验方法 试验 Fd:宽频带随机振动一般要求(idt IEC 68-2-34) GB/T 2423.17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 Ka:盐雾试验方法(eqv IEC 68-2-11) GB 4208 外壳防护等级(IP代码) GB 4599-1994 汽车前照灯配光性能 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/T 8417 灯光信号颜色(neq CIE DS 004.4/E-1998)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。 3.1 车载式道路交通信息显示屏 Road traffic information screen on vehicle 配置于警车或工程抢险车上,用于显示文字和图形等信息的LED器件阵列组成的显示屏幕。 3.2 像素 pixel 由单只或多只LED组成的可被单独控制发光强度的基本显示单元。 3.3 显示???nbsp; showing module 由若干个像素构成的且结构上独立的最小单元。 3.4 控制器 Controller 通过有线(或无线)传输方式,控制车载信息屏显示内容、工作状态等参数的独立工作单元。 3.5 失控点 lose-control-of-point 发光状态与控制要求的显示状态不相符的LED基本发光点。 3.6 失控率 out-of-control-ratio GA/T 742— 2007 2 所有失控点与全部像素之比。 3.7 像素点间距 pot pitch 相临像素间的中心距离。 3.8 测量轴 measurement axis 测量车载信息屏光学性能时,垂直于显示屏出光面的水平轴。 4 组成、分类与命名 4.1 组成 车载信息屏一般由显示屏、箱体、控制器、安装连接件等组成。 4.2 分类 ——车载信息屏按安装方式可分为非拆卸式和分离式。分离式又分为便携式和拖车式。便携式车载信息 屏应便于在车辆中携带,拖车式车载信息屏应为独立系统,便于相关车辆使用。 ——车载信息屏按显示屏结构可分为折叠式、升降式、固定式。 ——车载信息屏按供电方式可分为车载供电系统直流供电(12V、24V或36V)和独立供电系统交流供电。 4.3 命名 产品型号命名如下: ![]() 5 要求 5.1 一般要求 5.1.1 车载信息屏箱体出线孔开口合适、切口整齐,出线管与箱体连接密封良好,箱内接线整齐,走线合理。 5.1.2 车载信息屏的显示??槟诟飨袼丶案飨允灸?橹溆ε帕芯?、平整。像素在关闭状态时,不应产生微光。 5.1.3 非拆卸式车载信息屏安装应牢固、可靠,并且不得对原车的安全性能产生不良影响。 5.2 外观 车载信息屏应结构牢固、外形美观,边角过渡圆滑,无飞边、无毛刺。外壳及连接件的防护层色泽应均匀、无划伤、无裂痕、无基体裸露等缺陷。 5.3 功能 5.3.1 软件功能 5.3.1.1 车载信息屏应带有编辑软件光盘,编辑软件应为中文或中英文用户界面,操作方便,误操作不应引起死机。 5.3.1.2 车载信息屏显示的文字和图像信息应支持计算机管理。通过软件编辑的文字、图形信息应能 发送到屏幕进行显示。 5.3.2 控制器功能 控制器的操作按钮应直观清晰、操作灵活、控制方便,在按钮附近应有中文或图形识别标记。通过控制器应能自由选择显示信息,所存储信息应具有断电?;すδ???刂破魉娲⒌男畔⒂δ芡ü嗉砑黾?、修改、删除。 5.3.3 显示功能 显示屏象素点间距应不小于8mm。显示屏应能显示汉字、英文字母、阿拉伯数字及简单图形,显示屏显示的汉字应不小于16×16点阵,显示的数字、英文字母应不小于16×8点阵。显示屏每屏至少应能显示4个汉字,汉字高度与宽度之比应在1~1.6之间。车载信息屏应具有清屏(全黑)、静止显示、左移、滚屏显示、闪烁等显示方式。 5.3.4 信息发布 车载信息屏应能显示通过计算机或控制器发布的各种交通信息, 如交通管制、 道路施工、 交通拥堵、天气状况、交通法规、宣传标语等信息,并能根据设定好的显示顺序,多条信息轮流显示。 车载信息屏应能脱机独立运行。 5.3.5 调光功能 车载信息屏的应具有多个亮度等级,各亮度等级之间应能手动切换。车载信息屏以最低亮度等级点亮时,测量轴上的亮度应在其最高亮度的20%以下。 5.4 光学性能 5.4.1 亮度要求 车载信息屏以最大工作亮度满屏显示不同颜色时,车载信息屏各方向上的亮度平均值,应不低于表1 中规定。 表1 车载信息屏各方向亮度最低限值 亮度(cd/m2) ![]() 5.4.2 亮度均匀性 显示屏测量轴上的亮度应均匀,任意两个测量点的亮度应符合下述要求: |B2 — B1| / L2-1 ≤ 2×B0 / cm 式中: B2 、 B1 ——任选的两测量点1 和2 的亮度值,cd/m2; B0 ——所有测量点中最小亮度值,cd/m2; L2-1 ——任两个测量点1和2之间的距离,cm。 5.4.3 失控点 车载信息屏的失控率应不大于千分之一,且为离散分布。 5.5 色度性能 5.5.1 车载信息屏基底 车载信息屏基底应为亚光黑色。 5.5.2 车载信息屏发光色 车载信息屏的色度性能应符合表2规定。 5.6 功率 车载信息屏以最大工作亮度满屏工作时,采用车载供电系统直流供电的车载信息屏功率应小于100W,采用独立供电系统交流供电的车载信息屏功率应小于200W。 5.7 电源适应性 4 在按表3给出的电源电压波动范围进行电压适应性试验时,车载信息屏应能正常工作,基准轴上的亮度应不小于表1规定。 表2 车载信息屏颜色边界交点色品坐标 ![]() 5.8 过电压?;?nbsp; 在表3规定的过电压下,车载信息屏在承受1min的电源过电压试验,试验后车载信息屏应能正常工作,失控率应不大于千分之一,且为离散分布。 注:过电压?;ば阅芙鍪视糜谥绷鞴┑绲某翟匦畔⑵?。 5.9 耐极性反接 在按表3规定的标称电源电压极性反接试验下,车载信息屏应能承受1min的极性反接试验,除熔断器外不应有其它电气故障。 注:耐极性反接性能仅适用于直流供电的车载信息屏。 表3 电气性能试验参数 ![]() 5.10 电气安全性能 5.10.1 绝缘电阻 车载信息屏的电源接线端子与机壳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0MΩ。 5.10.2 介电强度 在车载信息屏的电源接线端子与机壳之间施加50Hz、有效值为1500V正弦交流电压,历时1min,应无火花、飞弧和击穿现象。 5.10.3 泄露电流 车载信息屏对地漏电流应不超过5mA。 注:电气安全性能仅适用于交流供电的车载信息屏。 5.11 环境适应性能 5.11.1 耐低温性能 车载信息屏耐温性能分为A级和B级。 对于A级耐温性车载信息屏,在-40℃条件下经受11h的试验,试验中及试验后,车载信息屏应能正常启动并工作,失控率应不大于千分之一,且为离散分布。 对于 B 级耐温性车载信息屏,在-20℃条件下经受 11h 的试验,试验中及试验后,车载信息屏应能正常启动并工作,失控率应不大于千分之一,且为离散分布。 5.11.2 耐高温性能 车载信息屏在环境温度55℃条件下以工作状态经受8h的试验。试验中和试验后,车载信息屏应正常工作,失控率应不大于千分之一,且为离散分布。 5.11.3 耐湿热性能 车载信息屏在温度40℃,相对湿度(93±2)%条件下经受48h试验。试验中和试验后,车载信息屏应能正常工作,失控率应不大于千分之一,且为离散分布。 5.11.4 防尘等级 防尘等级应不低于GB4208规定的IP5X,即防尘。试验后,车载信息屏内无滑石粉沉积。 5.11.5 防水等级 防水等级应不低于GB4208规定的IPX3,即防淋水。试验后,车载信息屏内部的带电部件或绝缘体上应无水的痕迹,显示屏内部无积水。 5.11.6 耐机械振动性能 车载信息屏在通电工作状态下固定在振动台上,对其进行前后、左右、上下方向上的振动,频率10Hz→150Hz→10Hz、峰值加速度19.6m/s2、1 倍频程,每方向循环 20 次。试验后,试样不应有永久 性的结构变形、机械损伤、紧固部件松动;内部线路、电路板、接口接插件不应有脱落、松动,不应有电气故障,试验中及试验后功能应正常,失控率应不大于千分之一,且为离散分布。 5.11.7 耐碰撞性能 车载信息屏在通电工作状态下,在峰值加速度为98m/s2,脉冲持续时间为16ms的碰撞条件下,对其进行上下碰撞试验1000次。试验后,试样不应有永久性的结构变形、机械损伤、紧固部件松动。内部线路、电路板、接口接插件不应有脱落、松动,不应有电气故障,试验中及试验后功能应正常,失控率应不大于千分之一,且为离散分布。 5.11.8 连续工作可靠性 车载信息屏放置在 35℃±2℃环境条件中,在额定电压下满负荷工作,每 1h 为一个循环,每个循环灯具通电满负荷工作 50min,断电 10min,共计 200 个循环。试验后,不应出现任何故障,失控率应不大于千分之一,且为离散分布。 5.11.9 耐盐雾腐蚀性能 将车载信息屏放置在温度为35℃±2℃,盐雾溶液质量百分比浓度为5%±0.1%,盐雾沉降率为1.0mL/h?80cm2—2.0 mL/h?80cm2,每隔45min喷雾15min的条件中经过96h的试验后,应无明显锈蚀现象,车载信息屏经24h自然晾干后,功能应正常,失控率应不大于千分之一,且为离散分布。 6 试验方法 6.1 试验条件 一般试验条件如下: 环境温度:0℃—40℃ 相对湿度:35%—75% 6.2 一般要求 目测检查。车辆在安装车载显示屏后,其性能应符合GB7258标准的要求。 6.3 外观 目测检查。 6.4 功能测试 6.4.1 软件功能测试 将车载信息屏与计算机联机,操作控制软件,检查其功能。 6.4.2 控制器功能测试 操作控制器,检查其性能。 6.4.3 显示功能测试 测量象素间距,目测检查显示效果。 6.4.4 信息发布功能测试 目测检查车载信息屏的交通信息发布方式。 6.4.5 调光功能 按车载信息屏的使用说明书改变显示屏的亮度等级,测试基准轴上亮度。 6.5 光学性能 6.5.1 试验条件 a) 试验暗室、装置及设备应符合GB4599-1994的8.1规定; b) 测量用亮度计的视场角应不大于1°,亮度测量分辨率应大于1cd/m2 。 c) 测量时测量点的应覆盖象素数应不小于9; d) 测量时,实际测量位置与规定位置的偏差不超过±15’; 6.5.2 亮度测试 额定电压下点亮车载诱导屏, 使车载信息屏在单色最大亮度条件下工作, 待显示屏发光趋于稳定后,均匀选取 8 个测量点,测量表1 规定的各方向上的亮度。 6.5.3 亮度均匀性测试 额定电压下点亮车载诱导屏, 使车载信息屏在单色最大亮度条件下工作, 待显示屏发光趋于稳定后,在显示屏测量轴方向上均匀选取若干点(该点至少应覆盖9个象素)测试。 6.5.4 车载信息屏失控点检查 目测检查车载显示屏失控点。 ——车载显示屏显示单色最大亮度,计数车载显示屏中不亮的像素数PF; ——清屏,计数红色常亮像素数PL; ——用公式 ( )/ TR FL P PPP =+ 算出红色像素失控率,P为车载诱导屏像素总数; 有超过2个失控点连续相邻,即为不离散, 6.6 色度性能 按 GB/T 8417 规定方法测定色坐标,将测试结果表示在附录 A 所示图表上,检查其是否在规定的界限内。 6.7 功率测量 在车载信息屏单色满屏最大亮度工作时测量其功率。 6.8 电源适应性 对于采用车载供电系统直流供电的车载信息屏,供电电压分别在额定工作电压基础上降低10%和升高15%的情况下,测试车载信息屏基本功能和基准轴上亮度。 对于采用独立供电系统交流供电的车载信息屏,供电电压分别在额定工作电压基础上降低15%和升高15%的情况下,测试车载信息屏基本功能和基准轴上亮度。 6.9 过电压?;げ馐?nbsp; 车载信息屏标称电源电压为12V时,对其施加24V的工作电压;标称电源电压为24V时,对其施加36V的工作电压;标称电源电压为36V时,对其施加54V的工作电压,以上试验持续时间均为1min。试验后以标称电源电压为车载信息屏供电,检查其功能。 6.10 极性反接试验 对车载信息屏的电源线施加与标称电源电压极性相反的试验电压,持续时间1min后恢复检查。 6.11 电气安全性能试验 6.11.1 绝缘电阻 用精度1.0级、500V的兆欧表在电源接线端子与机壳之间测量。 6.11.2 介电强度 用精度1.0级的耐电压测试仪在车载信息屏电源接线端子与机壳之间测量。 6.11.3 泄漏电流 在 1.1 倍额定电源电压下,测试车载信息屏电源接线端子对金属外框之间的对地电流。 6.12 环境适应性能 6.12.1 低温试验 6.12.1.1 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应符合 GB/T2423.1 的要求。 6.12.1.2 试验程序 根据车载信息屏的工作耐温性,试验按A、B两种等级进行。 a) A级耐温性车载信息屏: 将车载信息屏以正常工作位置放入试验箱,车载信息屏与试验箱内壁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,开启试验箱至-40℃±3℃,保持3h后,接通车载信息屏电源,观察其是否能正常点亮,然后在工作状态下经受8h试验,试验中观察并记录车载信息屏工作是否正常。试验后取出车载信息屏,在室温下恢复2h,检查其功能。 b) B级耐温性车载信息屏: 将车载信息屏以正常工作位置放入试验箱,车载信息屏与试验箱内壁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,开启试验箱至-20℃±3℃,保持3h后,接通车载诱导屏电源,观察其是否能正常点亮,然后在工作状态下经受8h试验,试验中观察并记录车载诱导屏工作是否正常,试验后取出车载信息屏,在室温下恢复2h,检查其功能。 6.12.2 高温试验 6.12.2.1 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应符合 GB/T2423.2 的要求。 6.12.2.2 试验程序 将车载信息屏以正常工作位置放置试验箱,车载信息屏与试验箱内壁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,开启试验箱至55℃±2℃,接通车载信息屏电源,观察其是否能正常点亮,然后在工作状态下经受8h试验,试验中观察并记录车载信息屏工作是否正常。取出车载信息屏,在室温下恢复2h,检查其功能。 6.12.3 湿热试验 6.12.3.1 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应符合 GB/T2423.3 的要求。 6.12.3.2 试验程序 将车载信息屏置于40℃±1℃温度、93%±2%湿热试验箱中,以额定电压点亮车载信息屏并经过时间为48h的湿热试验,试验中观察并记录车载诱导屏工作是否正常。取出车载信息屏,在室温下恢复2h,检查其功能。 6.12.4 防尘试验 试验在粉尘试验箱内进行,箱内气流使滑石粉保持悬浮状态。每立方米内应含滑石粉2kg,不得用使用过20次以上的滑石粉来试验。 试验程序如下: a) 试验前,以额定电压下工作1h; b) 将正在工作的车载信息屏以最小扰动按工作状态放置到粉尘箱内; c) 关上粉尘箱的门; d) 启动风扇或风机,使滑石粉悬??; e) 1min后,切断车载信息屏电源,在滑石粉保持悬浮状态下冷却3h。 6.12.5 防水试验 a) 打开车载信息屏电源开关,使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。 b) 用摆管淋水装置喷水10min。淋水装置要求如下: ——半圆形管的半径最大1m,并与车载信息屏的尺寸和位置相适应。 ——管子上打孔应使水直接喷向圆的中心,装置入口处的水压应约为80kPa。 ——管子应摆动120°,垂线两侧各60°,完整摆动一次(2×120°)的时间约4s。 ——车载信息屏应安装在管子的旋转轴线以上,使其两端都能充分地喷到水。试验时试验台应绕其垂直轴旋转,转速为1r/min。 c)10min后,切断车载信息屏电源,使其自然冷却,同时继续喷水10min。 6.12.6 振动试验 6.12.6.1 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应符合GB/T2423.10的要求。 6.12.6.2 试验程序 试样在额定电压下以工作状态固定振动台上,对其前后、左右、上下方向上各进行20周期的扫频振动试验。试验条件:频率范围:10Hz→150Hz→10Hz,峰值加速度为19.6m/s2,1倍频程。 6.12.7 碰撞试验 6.12.7.1 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应符合GB/T2423.11的要求。 6.12.7.2 试验程序 将处于工作状态的试样按正常工作安装位置固定在振动试验台上,以峰值加速度98m/s2,脉冲持续时间为16ms的半正弦波脉冲在上下方向对其进行连续碰撞1000次。 6.12.8 盐雾试验 6.12.8.1 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应符合GB/T2423.17的要求。 6.12.8.2 试验程序 将车载信息屏以正常工作位置放入试验箱内,试验箱温度为35℃±2℃,盐雾溶液质量百分比浓度为5%±0.1%,盐雾沉降率为1.0mL/h?80cm2—2.0 mL/h?80cm2,在96h内每隔45min喷雾15min进行试验。试验后用流水清洗掉车载信息屏表面的沉积物,再用蒸馏水中漂洗,洗涤水温不应超过35℃,然后恢复放置1h后,打开车载信息屏进行目视检查。 6.12.9 连续运行试验 车载信息屏放置在35℃±2℃环境中,以额定工作电压供电,每1h为一个循环,每个循环灯具通电满负荷工作50min,断电10min,共计200个循环。试验后,检查车载信息屏的基本功能。 7 检验规则 7.1 检验分类 车载信息屏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。9 7.2 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,应进行型式检验: a) 新产品投产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; b) 正式生产后,如结构、材料、工艺有较大改变,可能影响产品性能; c) 正式生产时,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,应周期性进行检验; d) 产品进行安全认证时; e) 产品长期停产后,恢复生产; f)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; g)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。 按表 4 的规定进行型式检验,若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,则判定为型式检验合格,若有一 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,则判定为型式检验不合格。 表4 检验项目 ![]() 7.3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由制造商按表 4 选择进行。 8 标志 8.1 产品标志 车载信息屏外壳上应有清晰耐久的标志,应包含如下内容:制造商标识、产品批号、额定电压等。 8.2 包装标志 外包装箱上应注明产品名称和型号、制造商名称、地址、产品执行标准编号、产品批号、数量等。 9 包装、运输和贮存 每套产品按照运输、贮存要求,有适当的包装,以防止产品损伤,包装箱内应有使用说明书、产品 检验合格证、装箱单等。 附 录 A (规范性附录) 颜色色品图 ![]() 参考文献 [1] GB 13954-2004《特种车辆标志灯具》 [2] GB 14887-2003《道路交通信号灯》 [3] GB/T 19056-2003《汽车行驶记录仪》 [4] GA/T 484-2004《LED道路交通诱导可变标志》 [5] SJ/T11141-2003《LED显示屏通用规范》 |